商业研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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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新加坡调解公约》的冲击与中国商事调解的回应

段明   

  1. (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,北京 100872)
  • 收稿日期:2020-05-21 出版日期:2020-08-20
  • 作者简介:段明(1991-),男,江西赣州人,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/讲师,研究方向:民商事纠纷解决。
  • 基金资助:
    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“国际商事和解协议在中国法院的审查与执行研究”,项目编号:2020M670561;湖南省教育厅项目“《新加坡调解公约》下我国商事调解制度的困境与应对”,项目编号:19K092。

  • Received:2020-05-21 Online:2020-08-20

摘要: 作为国际商事调解发展的里程碑,《新加坡调解公约》旨在构建一项国际商事和解协议的跨境执行机制,从而促进国际经济贸易的和谐发展。中国是《新加坡调解公约》的创约国和首批签署国,为公约的最终形成贡献了“中国智慧”。及时加入《新加坡调解公约》,将对国内商事调解的发展、营商环境的优化、“一带一路”的建设,以及争端解决话语权的提升产生积极意义。学术界和司法界对过早加入《新加坡调解公约》也表示了一些担忧,提出了国内商事调解准备不充分,虚假调解将冲击司法权威,以及徒增法院司法执行压力等质疑。对此,我国应在正式批准公约之前,从制定商事调解法律、激活商事调解市场、健全协议执行机制等方面做出回应,以此保证《新加坡调解公约》的精准落地。

关键词: 新加坡调解公约, 商事调解、国际商事和解协议, 强制执行